市直副处以上单位,各县(区)委组织部(党群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2014—2018年惠州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惠市委发[2014]5号)精神,更好地发挥现场教学基地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 进一步促进理论与实践的互通共融,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在 2012年12月确定了叶挺纪念园等12个惠州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的基础上,开展惠州市第二批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现场教学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供学员学习体验、实践锻炼的场所,是增强学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重要渠道。
1、现场教学基地应具有鲜明的主题,在所属行业处于全市领先地位,获得国家或省市表彰,具有典型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够体现产业特色、时代特色、地方特色。
2、现场教学基地应具有较好的软硬件环境,交通条件便利,有与所承担现场观摩教学任务相适应的场所、演示设备和教学图书音像资料,便于学员全面直观了解现场教学点的先进做法、经验或成果。具备一定的组织接待能力,有现场操作演示能力的专兼职教师或讲解人员。
3、支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愿意承担相应教学接待任务。
4、现场教学基地按照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等相关类型进行推荐。
二、工作程序
1、申报推荐: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现场教学基地推荐工作,在实地走访、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挖掘和推荐本县(区)、本单位有特色、有亮点的现场教学基地,并认真对照推荐条件填报《惠州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推荐表》。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推荐1—3个有较强典型性和代表性的现场教学基地;市直单位可根据实际参与推荐,确实没有的可不推荐;对于一些条件好、发展稳定的现场教学基地(如:近两年每年接待省、市主体班次4次以上的)可直接申报推荐。
2、讨论筛选:市委组织部将联合市委党校结合我市重点工作和干部培训的工作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方式主要包括材料审核、现场考察、试讲试听等。
3、审核授牌: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择优确定一定数量的现场教学基地,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发文统一授予“惠州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牌匾。
4、教学准备: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党校专家教授编写现场教学专题教案,协助现场教学点规范教学讲解、资料、组织、接待等。
三、有关要求
请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委组织部(党群办)于12月18日前填写好《惠州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推荐表》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培训科(江北云山西路6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10楼1019室),同时发送电子稿到干部培训科邮箱。
市委组织部干部培训科联系人:邬剑平,电话:2808774,电子邮箱:hzzzbpxk @163.com。
惠州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推荐表.doc
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