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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6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无    点击数:38882

    惠市组通〔2019〕10号

    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

    改进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市直副处以上单位,各县(区)委组织部: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

    2019年3月1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干部

    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的新任务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培训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干部教育培训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对干部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干部教育培训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正面临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城市的目标任务。为适应惠州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从2019年起,我市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每人每年新增5000元培训经费,着力打造能力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针对当前干部教育培训存在的精准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必须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展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气象新作为。围绕建立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大力提升干部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高水平服务惠州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市成为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聚焦建设国内一流城市抓好干部教育培训

    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不仅要抓好党的政治理论教育、党性教育等必修课,更要结合惠州实际,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建设国内一流城市的新使命新任务,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做到“一流城市需要什么,我们就培训什么;干部缺什么,我们就补什么”。

    一流城市需要干部解放思想,凝聚共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引领方向、统一思想的先导作用,以加强思想理论和理想信念教育为根本,对建设一流城市目标进行系统分析解读,使之生动有效进课堂、刻骨铭心进头脑,引导干部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增强底气,自觉扛起新时代的使命担当。

    一流城市需要干部点燃激情,勇于担当。发挥干部教育培训示范带动、正向激励作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引导干部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营造向上向前、砥砺奋进的正能量,以惠州担当惠州作为积极推动国内一流城市建设。

    一流城市需要干部改革创新,效率优先。发挥干部教育培训开阔视野、启迪思路作用,引导干部打破思想“枷锁”,破除保守意识,以“快人一步”的效率抢抓机遇,奋力开创惠州工作新局面,走出惠州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快迈向国内一流城市的步伐。

    一流城市需要干部又博又专,底蕴深厚。发挥干部教育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增长知识作用,引导干部强化本领恐慌意识,紧紧围绕“2+1”支柱产业为支撑的石化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医事业创新示范城等重大任务,帮助干部弥补知识弱项、专业短板、经验盲区,切实与发展对接,为事业助力。

    三、扎实做好培训谋划工作

    1、认真开展需求分析。培训主办单位要牢固树立按需培训理念,准确把握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需求,把需求分析作为培训计划生成的必经环节。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和惠州建设国内一流城市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需求分析计划。明确需求分析对象、项目和内容,采取座谈、问卷、观察等方式,形成需求分析结果,明确培训目标定位,精准掌握干部培训需求信息,做到按需施教。

    2、科学制定培训计划。根据需求分析结果,结合《干部培训重要指标》(附件2)要求,合理编制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列明培训项目名称、目标、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形式、要求、所需经费和列支渠道等内容。每年年初,将年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审批。批准后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

    3、严格执行申报制度。各单位开展超出干部管理权限或跨单位跨部门的培训,需每年年初向同级组织部门报送《干部培训计划申报表》(附件4),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举办。符合条件的,纳入年度主体班次或委托班次计划。未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的,不得随意选调,避免多头培训和重复调训。年初申报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工作需要临时举办培训,或培训主题、内容、对象、时间等有较大改变的,须征得同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同级组织部门审批备案。

    4、精准设计培训内容。将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理论、政策法规、道德品行、业务知识、科学人文素养等作为培训重点内容。突出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建设国内一流城市必须具备的能力素质,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实际,加强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科技创新、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和任务,开展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要坚持精准对接、按需施教,着力解决与惠州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难点问题。

    5、择优选择培训机构。干部教育培训应选择办学基础较好、优势明显、符合实际需求的培训机构,选择政治素质过硬、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师资。严格把好思想政治关,不得聘请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存在问题的教师授课。要充分运用我市各级党校、东江干部学院等优势培训资源,也可择优到国内高校、党干校,或组织部门、行业系统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开展各类专题培训。

    四、认真抓好培训组织实施

    1、规范组织调训管理。对主要领导干部、重要岗位干部实行点名调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调训要求选派参训人员,支持干部参加培训;被抽调干部要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参加培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总学时1/7的,按退学处理。已报名参训但因所在单位或个人原因未参加,造成经费损失的,被调训单位或个人需作出说明,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组织部门将调训情况纳入本地本单位党建考核内容。对不按组织要求调训、长期不训的单位或个人定期通报,并进行补训。

    2、严格教学制度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学,加强培训考勤管理、学风管理、生活管理,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搞特殊化。建立完善培训跟班管理制度,注重发挥班委会作用,发现不良问题,要及时提出、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建立优秀学员交流制度,推动学习分享和经验交流,形成相互学习、学学相长的良好氛围。

    3、优化培训方式方法。优化课堂讲授,运用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辩论式等互动式教学方法的课程比重不低于30%。逐步推广论坛教学、访谈教学、现场教学、行动学习、翻转课堂等方法,倡导以学员为主体、教师为主导、互动为手段的现代培训方式,增强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改进培训设置,倡导学习论坛、专题讲座、实践操作等“小而精”、“短平快”、“多批次”的培训模式。鼓励干部运用学习强国、惠州市干部网络学院、惠州党建等网络平台开展经常性自学。

    4、强化培训目标考核。培训主办单位要加强对培训效果的目标考核,依据培训项目内容和岗位职责等具体要求,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培训考核办法和标准,对干部培训纪律、学习态度、学习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将干部培训情况纳入年度工作总结,市委组织部每年1月左右对上年度干部培训学分等情况进行通报,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函询约谈。

    5、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新增人均5000元培训经费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使用的意见》(惠市组通[2019]2号),做到专款专用。要规范各类培训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使用,严格按照《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惠财行[2017]59号)和《关于调整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住宿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惠财行[2016]4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五、积极推动培训跟踪问效

    1、完善培训质量评估。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及课程的评估,培训主办单位要组织参训学员认真填写《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质量评估表》(附件5)《干部教育培训课程质量评估表》(附件6),综合听取参训学员、培训机构等各方意见后,并汇总分析评估情况,在培训结束30日内将《干部教育培训项目和课程质量评估汇总表》(附件7)向培训机构和组织部门反馈。市委组织部将评估结果作为统筹建立全市干部培训精品师资库的重要参考,作为确定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的重要依据。

    2、加强考核评价管理。将教育培训作为干部素质培养体系的重要环节,掌握干部学习态度、参与程度、学习成果等,为培养、考察、识别干部提供重要参考。各单位要建立干部个人培训档案并及时完善更新,提高培训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将干部学习培训情况与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职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惠州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考核管理办法》,无特殊原因未达到规定学时要求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推动学习成果转化。培训效果是检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推动干部制定个人能力提升计划或培训后行动计划,加强培训后追踪问效,激发干部保持学习热情。注重培训结果运用,在实践中考察干部的思想状况、能力本领、作风修养,看是否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的统一,是否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对培训效果明显的、学习成果突出的要进行总结表彰。

    4、加强培训督查指导。各单位每年12月底前后要对非涉密培训项目经费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并将《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执行情况》(附件8)和干部培训工作总结材料,报送主管部门或同级组织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开展培训和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通报,对相关责任人员按规定予以追责。

    六、加强培训组织领导

    干部教育培训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责无旁贷肩负起教育培训好干部的责任(附件1),在教育培训干部上多下功夫、多出实招、多想办法,切实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见成效。

    1、强化主要领导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干部教育培训纳入本地本单位党的建设整体部署和工作规划,列入经费预算,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培训,鼓励干部参加培训,及时解决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2、强化组织部门统筹协调。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职能,做好本地干部教育培训整体规划、制度建设、统筹协调,加强培训能力保障。重点抓好干部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统筹各单位抓好专业化能力培训。强化落实问效,把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各级党委党建考核和领导班子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培训扎实有效推进。

    3、强化各单位职责分工。各单位要围绕本地干部教育培训整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抓好职责范围内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化培训。按照干部培训工作流程(附件3),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合理设置培训项目,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附件:1.干部教育培训职责分工

    2.干部培训重要指标

              3.干部培训工作流程

    4.干部培训计划申报表

              5.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质量评估表

              6.干部教育培训课程质量评估表

              7.干部教育培训项目和课程质量评估汇总表

              8.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执行情况

     

     

     

     

     

     

     

     

     

     

     

    附件1

     

    干部教育培训职责分工

     

    序号

    责任单位

    任务分工

    1

    市委组织部

    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整体规划、宏观管理、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和制度建设;组织实施主体班次培训,协调委托班次培训,落实上级调训任务;统筹抓好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抓好专业化能力培训。

    2

    市纪委监委

    负责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败教育;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参与抓好学风建设的督促检查。

    3

    市委宣传部

    负责宣传文化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负责抓好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抓好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新闻和文化工作骨干的培训。

    4

    市委统战部

    负责抓好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负责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常委、执委中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负责抓好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负责抓好统战系统干部、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党外代表人士、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以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培训。

    5

    市直机关工委

    负责抓好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

    6

    市委党校

    根据职责和市委部署承担相应培训任务;落实领导干部、先进典型等上讲台授课制度;加强现场教学基地建设,推进党校系统办学体制改革,对县(区)、镇(街)党校进行业务指导和办学质量评估考核;抓好理论骨干师资培训,对县(区)、镇(街)党校教师进行培训指导。

    7

    市教育局

    负责中小学、大中专院校领导班子成员培训;抓好教育系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8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抓好部分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培训;负责抓好干部工业和信息化的业务知识培训。

    9

    市财政局

    负责做好同级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保障、督查工作;负责抓好干部财政业务培训。

    1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各行业各系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全员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

    11

    市卫生健康局

    负责抓好医疗卫生系统领导班子成员教育培训;协调指导医疗卫生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12

    市审计局

    负责抓好审计系统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负责抓好审计队伍专业技术培训。

    13

    市国资委

    负责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党组织书记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

    14

    其他市直单位

    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本行业本系统干部专业化培训;抓好本单位本系统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

    15

    各市属企业

    负责抓好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

    16

    各县区

    负责制定本地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或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17

    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

    负责干部在线学习培训任务,承担网络学习平台、课件资源建设;负责干部学分考核和培训点子档案信息系统建设。

     

     

     

     

     

    附件2

    干部培训重要指标

    干部类别

    每年每单位人均脱产培训学时数不低于

    每年每单位脱产培训调训率不低于

    每年每单位干部参训率不低于

    每人每年网络培训学时数不低于

    县处级干部

    110

    30

    50

    50

    科级及以下

    干部

    90

    25

    40

    50

    企业领导人员

    110

    30

    50

    50

    事业单位领导

    人员

    110

    30

    50

    50

    村(社区)

    基层干部

    40

    25

    40

    50

    专业技术人员

    90

    20

    50

    50

    注:1.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2至3年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至少接受1次系统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教育,5年内累计不少于2个月;一般每年参加1次1周左右的专业化能力专题培训。

    2.脱产培训主要指干部经组织选调,离开工作岗位参加的集中教育培训。

    3.总学时的核定方法是,一个单位各级各类干部总人数分别乘以相应的人均年脱产培训学时之和。单位组织的专题讲座可以计入脱产培训学时,脱产培训和单位组织的专题讲座均按1天8学时、半天4学时折算。网络培训学时不计入脱产培训学时,单独核定。

    4.每年每单位脱产培训调训率=本单位各级干部实际参加组织调训的人数÷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总人数

    5.每年每单位干部参训率=本单位各级干部实际参加脱产培训和网络上专题班的人数÷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总人数

    6.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既要做到当年计划参加脱产培训干部的总学时数不低于按人均年脱产培训时间核定的总学时数,又符合参训率和调训率的规定要求。

    附件3

    干部培训工作流程

    步骤

    流程

    流程说明

    责任单位

     

    培训前

    ①

     

    1、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干部需求相结合;

    2、开展培训需求调查,摸清培训需求。

    培训主办

    单位

    ②

     

    1、根据需求分析结果,合理编制培训计划,制定培训方案;

    2、每年2月前,将培训计划和方案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审批。

    培训主办

    单位

    ③

     

    1、跨单位或超出干部管理权限的培训,每年2月底前填报《干部培训计划申报表》报同级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举办。

    同级组织部门

    ④

     

    1、精准设计培训主题和内容,坚持价值取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

    2、制定完善培训实施方案。

    培训主办

    单位

    培训中

    ⑤

     

    1、严格按调训要求选派学员;

    2、严格教学管理和跟踪管理,发挥班委积极作用,激发学习动力;

    3、规范经费使用标准。

    培训主办

    单位、培训机构

    ⑥

     

    1、培训结束30日内填报《质量评估汇总表》向组织部门和培训机构反馈;

    2、采取合适方式对干部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推动学习成果转化。

    培训主办

    单位、培训机构、参训学员

    培训后

    ⑦

     

    1、每年12月底前后,公开本年培训经费使用情况,将《年度培训执行情况》和培训总结报送主管部门或同级组织部门。

    培训主办

    单位

    ⑧